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土地 *** 纳税期限的确认-问答-

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土地 *** 纳税期限的确认

牵着乌龟去散步 问答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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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2. 如何确定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 土地 *** 纳税时间
  4. 土地使用权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5.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6. 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1、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房地产 *** 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 *** 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 *** 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 *** 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在纳税人签订房地产 *** 合同之后、办理房地产权属 *** (即过户及登记)手续之前。

2、有原则,就有例外情况,如果是通过非正常方式 *** 房地产,比如

3、(一)签订房地产 *** 合同,房产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能过户,后来有关问题解决了,再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还是以签订房地产 *** 合同时间为准。

4、(二) *** 在进行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过程中,判决或裁定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以判决书、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

5、(三)仲裁机构裁决房地产权属转移,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以仲裁书明确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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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确定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税人应当自 *** 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 *** 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 *** 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 *** 。 *** 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应在纳税人签订房地产 *** 合同之后、办理房地产权属 *** (即过户及登记)手续之前。

2、依据: *** 国家 *** 关于土地 *** 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3、中华人民 *** 国土地 *** 暂行条例( *** 令第138号)。

三、土地 *** 纳税时间

1、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 *** 国土地 *** 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地产 *** 合同签订之日。以下通过非正常方式 *** 房地产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一)已签订房地产 *** 合同,原房产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能过户,后因有关问题解决后再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签订房地产 *** 合同时间为准。(二)在进行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过程中,判决或裁定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判决书、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三)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裁决房地产权属转移,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仲裁书明确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

2、法律依据:《土地 *** 清算管理规程》第十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 *** 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 *** 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 *** 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 *** 登记但未办理土地 *** 清算手续的;(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 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 *** 清算。

四、土地使用权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土地使用权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4、以出让或 *** 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5、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综上所述,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 *** 清算管理规程》第十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 *** 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 *** 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 *** 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 *** 登记但未办理土地 *** 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 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 *** 清算。

五、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4、以出让或 *** 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5、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 *** *** 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二、根据《国家 ***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 *** 号)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根据《 *** 、国家 ***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 *** 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 *** 清算管理规程》第十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 *** 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 *** 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 *** 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 *** 登记但未办理土地 *** 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 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 *** 清算。

六、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土地 *** 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应按照下列程序版办理纳税手续:

2、(一)纳税人应权在 *** 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 *** 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 *** 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 *** 、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 *** 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3、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 *** 而难以在每次 *** 后申报的,经 *** 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期限由 *** 机关根据情况确定.

4、非正常方式 *** 房地产土地 *** 义务发生时间

5、根据《中华人民 *** 国土地 *** 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土地 *** 纳专税义务发生时间属为房地产 *** 合同签订之日.以下通过非正常方式 *** 房地产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

6、(一)已签订房地产 *** 合同,原房产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能过户,后因有关问题解决后再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签订房地产 *** 合同时间为准.

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的确认-第1张图片-

7、(二) *** 在进行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过程中,判决或裁定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判决书、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

8、(三)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裁决房地产权属转移,土地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仲裁书明确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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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土地 *** 纳税 期限 义务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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