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逍遥镇胡辣汤”与陕西“潼关肉夹馍”商标 *** 事件引发关注。
有报道称,河南焦作多家经营了十几年“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户,因门牌上使用“逍遥镇”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以商标侵权告上法庭。商户们如想继续使用该名称,每年要缴纳会费,否则需进行赔偿。
此外,陕西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也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对全国多家招牌中带有“潼关肉夹馍”字样的小吃店发 *** 讼,要求商户在招牌中撤销相关字样并赔偿相应费用,如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缴纳相应加盟费。
11月26日,国家知识 *** 对此进行了回应:
国家知识 *** 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目前,国家知识 *** 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 *** ,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网传“淄博烧烤”将注册集体商标?当地回应:正在进行,注册成功会公布使用细则日前,一份“淄博市人民 *** 关于授权淄博市烧烤协会办理‘淄博烧烤’集体商标的函”在网上流传。
↑淄博市人民 *** 关于授权淄博市烧烤协会办理“淄博烧烤”集体商标的函
函件以淄博市人民 *** 的名义发给国家知识 *** 商标局。内容为:为发挥商标品牌促进作用,推动淄博烧烤相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授权淄博市烧烤协会作为“淄博烧烤”集体商标注册人,负责向贵局申请办理“淄博烧烤”集体商标注册手续,并负责商标注册后的使用监督管理等事宜。恳请予以支持!
上述函件公布后,引发了讨论。有网友对此点赞,认为 *** 出手可以共同维护淄博烧烤的口碑。也有网友提出,不宜将地域 *** 标识作为商标注册,警惕类似“潼关肉夹馍”集体商标成敛财工具的事件再次发生。
“淄博烧烤”要申请注册集体商标?
当地烧烤协会称正在准备申请材料
网上流传的“淄博市人民 *** 关于授权淄博市烧烤协会办理‘淄博烧烤’集体商标的函”是否属实?5月23日,淄博市商务局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 *** 实,确实存在上述函件。
5月24日,淄博市烧烤协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淄博烧烤”集体商标注册正在进行当中。“需要准备很多材料,材料正在准备当中。”
↑5月2日,山东省淄博市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带有“淄博烧烤”“八大局”等字样文创产品和美食,吸引了众多游客、大 *** 的争相购买 图据IC photo
*** 信息显示,淄博市烧烤协会于2023年4月登记成立,是淄博市设立的地方社会组织,其业务范围是“协助 *** 制定淄博烧烤发展规划和行业 *** 行规;组织交流烧烤行业经营经验,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技术交流协作”。该社会组织注册资金3万元人民币。
而红星新闻记者在国家知识 *** 商标局官网进行商标状态查询发现,暂无“淄博烧烤”集体商标的检索结果。
“淄博烧烤”是否应当注册?
网友评价不一
淄博市人民 *** 关于授权淄博市烧烤协会办理“淄博烧烤”集体商标的函在网上公布后,引发网友讨论。
有网友表示,淄博烧烤火了以后,协会主导, *** 推动,顺势就可以成功注册为集体商标,自然而然就是一个产业了。餐饮拉动各种消费,给淄博市 *** 点赞!
也有网友提出,不宜将地域 *** 标识作为商标注册,警惕类似“潼关肉夹馍”集体商标成敛财工具的事件再次发生。
↑资料图 图据图虫创意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杜兆勇律师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商标是商品价值的标志或体现,应该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应该体现商事主体的意思表示, *** 应该保持一定距离。
他举例,如果“淄博烧烤”注册成为集体商标,淄博市下面最火的区可否申请“XX烧烤”集体商标,这个区下面最火的街镇可否申请“XX烧烤”集体商标,这个街镇下面最火的一条街可否申请“XX烧烤”?
*** 研究院电商所副研究员洪勇曾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以“淄博烧烤”为特色的餐饮企业来说,要想长远发展,应及时注册和使用商标,可以通过注册集体商标的方式加快布局,防止他人抢注,同时使用商标来区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建立完善的品牌管理 *** ,进行商标使用许可、监测和 *** ,确保品牌的形象和声誉得到维护。
法律人士说法:
如果“淄博烧烤”被注册
擅自使用或构成侵权
我国商标法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地名一般不能申请注册普通商标,但是可以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付建介绍,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集体商标而言,只有集体组织的成员才可以使用。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淄博烧烤”集体商标注册成功后,烧烤店只有加入淄博市烧烤协会,成为集体组织的成员,才能合法使用该商标。
↑资料图 图据IC photo
那么,如果“淄博烧烤”集体商标注册成功,在外地开淄博烧烤店,并在牌匾上使用“淄博烧烤”四个字是否可能构成侵权?
对此,付建解释,如果淄博市烧烤协会成为“淄博烧烤”的集体商标注册人,只要加入到该协会,得到商标使用的授权,无论是外地还是本地,都可以在牌匾上使用“淄博烧烤”四个字。如果是非组织内成员,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的,则构成商标侵权。
淄博市烧烤协会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如拿到“淄博烧烤”集体商标后,会有商标的使用相关细则,届时会对外公布。
如何避免“潼关肉夹馍”等事件发生?
更高法:个别协会和组织利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获取加盟费等
*** 依法不予支持
近年来,“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等多起因地理标识被注册成为商标后,卖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的众多商家遭到注册人索赔 *** 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2021年12月12日,更高法民三庭负责人就“潼关肉夹馍”等地理标志 *** 问题作出回应,同时明确了有关组织通过诉讼收取“会员费”等问题。
这位负责人表示,有些商标包含地名,这些地名往往具有独特商业价值。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即便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权利人亦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中包含的地名。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中包含的地名,权利人向人民 *** 提起相关诉讼的,人民 *** 依法不予支持。
↑资料图 图据图虫创意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人能否任意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商标?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并符合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的,即便不申请加入集体、协会或其他组织,亦可依 *** 当使用地理标志;不符合地理标志使用条件或超出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者,则不能通过商标许可、加盟、入会等方式获得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资格。相关组织作为商标注册人通过诉讼收取所谓“会员费”以及类似费用的,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人民 *** 依法不予支持。
更高法民三庭负责人说,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当地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应做到合法、合规、自律, *** 时应依法合理行使诉讼权利。个别协会和组织利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获取加盟费等,在商标法上没有依据,向人民 *** 提 *** 讼收取加盟费的,人民 *** 依法不予支持。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张炎良
编辑 郭宇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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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 *** :“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刚刚,国家知识 *** 关于“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 *** 答记者问。国家知识 *** 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有记者问:“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情况是怎么样的?如何看待“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 *** 事件?
答:经查,截至目前,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有效注册“逍遥镇”商标3件,分别为原国家 *** *** 商标局2004年6月21日注册的第3436143号“逍遥镇”、2008年2月28日注册的第3436141号“逍遥镇”、2009年4月7日注册的第46 *** 367号“逍遥镇及图”,核定使用在第29类“胡辣汤”商品或第43类“餐饮服务”上,均为普通商标。其中第3436141号、第3436143号“逍遥镇”商标,起初由个人注册,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通过商标 *** 取得该商标专用权。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经查,原国家 *** *** 商标局于2015年12月14日核准注册第14369120号“潼关肉夹馍”图形加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肉夹馍”商品上。原商标注册人为老潼关小吃协会,2021年1月27日公告核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为潼关肉夹馍协会。
目前,国家知识 *** 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 *** ,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调查|河南多地“逍遥镇”胡辣汤店被 *** ,想说爱你不容易大河报记者 张超 王惟一
“走!喝胡辣汤?中!逍遥镇!”近日,河南人早餐标配的胡辣汤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有报道称,11月16日,河南焦作50余家逍遥镇胡辣汤店的商户反映,他们突然收到 *** 传票,原因是他们门牌上使用了“逍遥镇”,而这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商标,所以商户们要想继续使用这牌子,每年要交1千块钱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到5万。
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发现,“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法定 *** 人王磊华,记者在该协会法律诉讼中发现32个开庭公告,原告均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而被告则是濮阳(市区、濮阳县、清丰县)、安阳(文峰区)32个售卖胡辣汤的个体商户,且开庭时间均为2021年12月。
一时间,全省的“逍遥镇”胡辣汤圈沸沸扬扬,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为何要扎堆 *** 近百家“逍遥镇”胡辣汤店“商标侵权”呢?这背后又会有什么隐情?
【调查】河南多地近百家逍遥镇胡辣汤店扎堆被 ***
近日,河南焦作的50余家逍遥镇胡辣汤店被同一家“协会” *** 了,这个消息瞬间在朋友圈炸开了锅。
11月19日一早,大河报·豫 *** 记者 *** 联系到在焦作一家“逍遥镇”胡辣汤店店主冯先生,对方气愤地告诉记者,11月中旬,我收到了一张 *** 的传票,“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 *** 我侵权了“逍遥镇”的商标要进行赔偿,几天前,我还去了 *** 应诉。
冯先生说,焦作市大概有100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店,这次被 *** 的大概有50多家。我经营的这家“正宗逍遥胡辣汤老店”经营了很久了, *** 才有两年,这就被盯上了。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商户们要想继续使用“逍遥镇”这牌子,每年要交1千块钱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到5万。
难道只有焦作市的“逍遥镇”胡辣汤被 *** ?记者通过“企查查”搜索“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发现,同时还有分布在我省濮阳、安阳等地的“逍遥镇”胡辣汤也被扎堆 *** 了。
19日上午,大河报·豫 *** 记者 *** 联系到安阳文峰区一“逍遥镇”胡辣汤店老板刘女士,对方告诉记者,18日,我们已经到当地 *** 的应诉,聘请的律师在 *** “逍遥镇”商标侵权的事情。“据我了解,安阳大概有十几家被 *** 了,我经营的‘清宴逍遥镇胡辣汤豆沫馆’已经6年了,之前从来没出现过这样的事情。”刘女士很是气愤的说。
此外,濮阳市濮阳县的胡辣汤店老板孙女士也告诉记者,这个事让我们确实有点恐慌,自己经营这个店多年,之一次出现这样的事情。
记者再次通过“企查查”搜索发现,该商标侵权案的原告均是“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且涉及该案的安阳、濮阳的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店,开庭日期大多集中在2021年12月份。
【走访】咱家门口的“逍遥镇”胡辣汤店还好吗?
焦作、濮阳、安阳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店被 *** ,咱家门口的逍遥镇胡辣汤店还好吗?11月19日早晨,记者前往郑州多家胡辣汤店进行走访。
在百度地图搜索“逍遥镇胡辣汤”,500米范围内就能找到4家,可见逍遥镇胡辣汤在郑州的普及度。记者来到其中一家店,店主表示:已经关注到相关新闻,我们虽然没有加入那个协会,但我们本来就是逍遥镇的人, *** 写着逍遥镇,店面挂逍遥镇的牌子没啥问题吧,目前也没收到任何通知说不让用逍遥镇的名字。现在市面上很多不是正宗逍遥镇胡辣汤却乱挂逍遥镇的牌子,可能会影响逍遥镇的名声,老家那边的协会去 *** ,应该也是为了规范市场。
另一家逍遥镇胡辣汤的店主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是逍遥镇人,但做胡辣汤的手艺是跟逍遥镇的师傅学的,口味正宗。“你看我们隔壁的襄县焖面、郏县饸饹面,不都是用的地名吗,也没见有人说侵权啊。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这样做太不地道了,要是这样弄,以后大家都不敢挂逍遥镇的牌子了,过几年逍遥镇胡辣汤的知名度也该下降了,对谁都没好处。”店主告诉记者。
此外,记者又走访郑州多家胡辣汤店,店主均表示没有收到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相关通知或 *** 传票,目前都正常营业。“协会应该是陆续在 *** ,现在还没轮到郑州,说不定过一段时间我们也会收到传票。现在这个事热度很大,我们都在关注,希望能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一位店主说。
【业内】特色地域美食需要传承与发展
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法定 *** 人王磊华的 *** ,记者多次拨通均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辗转联系到一名姚姓负责人,该负责人以忙为由挂断了记者的 *** 。
其实,河南的胡辣汤品牌不胜枚举,其中比较知名的有方永结胡辣汤、杨府合流镇胡辣汤、方中山胡辣汤、方一坤野山菌胡辣汤、逍遥镇胡辣汤、方团结胡辣汤、北舞渡胡辣汤、方秀华胡辣汤、逊母口胡辣汤、南阳张老三胡辣汤等。
大河报·豫 *** 记者联系上北舞渡闪家胡辣汤创始人、河南省非物质遗产传承人闪宝民,对于地方美食的传承与发展话题,对方表示,北舞渡闪家胡辣汤品牌当时也是经过好多年才注册下来,注册品牌和品牌加盟的初衷是为了更好的规范行业的发展,让胡辣汤的品牌、口味和做法传承下去,更好的推广地方美食。
【网友】名声鹊起的“逍遥镇”胡辣汤被推上风口浪尖
众多周知,逍遥镇胡辣汤是中华风味名吃之一,源于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逍遥镇,因色香味俱佳,且能醒酒提神,开胃健脾,一度成为河南人早餐的标配。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近些年来,具有开拓精神和经营理念的逍遥人抓住商机,瞄准市场,大批掌握胡辣汤手艺的百姓走出家门,外出经营胡辣汤,伴随着经营规模的发展壮大,逍遥胡辣汤产业迅速由河南拓展到全国各大、中城市,越做越强,逍遥胡辣汤在许多地方达到家喻户晓,被赞许为“北京大碗茶,逍遥胡辣汤”,逍遥镇亦因胡辣汤而名扬省内外。
据相关数据统计,至2005年,逍遥镇外 *** 汤者有2600多户,近1万人,年创收1.2亿元,成为镇域农民乃至县域农民发家致富的一条成功途径。2003年2月,由西华县人民 *** 主办逍遥镇人民 *** 承办的“首届逍遥胡辣汤美食节暨胡辣汤大赛”在逍遥镇成功举办,并成立了逍遥胡辣汤协会。
另有数据显示,如今,西华县约有12万人在省内外从事胡辣汤经营;除了实体餐饮店外,还有数十家胡辣汤料生产企业,产品远销十余个国家和地区。
另据记者了解,今年6月,小吃 *** 技艺(逍遥胡辣汤 *** 技艺)已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 项目名录。
“逍遥镇”商标侵权的事件,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胡辣汤圈”炸了锅。
有网友认为:香槟、西湖龙井也是地名,也都被注册了,是为了保护当地的品牌部被滥用,不被劣质产品损害,这种做法其实是合理合法的,应该核实是否当地人开的店,可减免费用。
也有网友表示,逍遥镇,是西华县的一个镇的名字。不是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不过这个逍遥镇胡辣汤的名号我们河南应该都知道的!这让出门在外靠这碗汤营生的小伙伴们怎么做?
【 *** 】“地域商标”之争,谁才是最后赢家?
近年来,地方知名美食商标化的案例很多,如兰州牛肉拉面、沙县小吃等等,但是注册商标往往除了文字之外、还具有图形设计等整体 *** 的显著辨识特征。
其实,这样的商标侵权案,在郑州乃至全国还是比较常见的,以创立了六年之久,有30家店面的郑州“方大同胡辣汤”为例,因注册商标撞名歌手“方大同”,在2018年不得不 *** 改名。
曾经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例的兰州牛肉拉面商标成功 *** 案显示,2019年1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 *** 对 “兰州牛肉拉面 Lanzhou Ni *** ou Lamian 及图 ”商标二审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有关 “兰州牛肉拉面 Lanzhou Ni *** ou Lamian 及图”商标合法有效的判决。历时 3 年,以兰州商业联合会作为申报主体,“兰州牛肉拉面”商标成功注册。
另外,“ *** 美食”之称的沙县小吃,也曾因惠发食品“牵手”沙县小吃,接手商标品牌运营权一事,也曾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从事逍遥镇胡辣汤料的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注册商标的目的,也是为了规范经营,形成合力推广地方美食,才能保证逍遥镇胡辣汤的原汁原味,可是做任何事情都要进行沟通和协商,否则将会起到反面作用。
【律师】主张商标专用权无可厚非,但要考虑实际情况
记者查阅相关注册信息发现,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在2003年1月,就已经注册了“逍遥镇”商标,目前状态显示为正常。
记者查询《商标法》发现同时也规定,县级以下的地名,若无其他禁止使用及注册的事由,可以作为注册商标,但是地名注册商标一般受到严格 *** ,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名称应该留给同一产地的其他厂商 *** 使用,只有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毫无关系而又不会误导消费者的地名才可以作为商标受到保护。
大河报律媒团合作律师事务所——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 *** 鹏律师在接受大河报独家采访时表示,《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字体相同、字义相近等),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行为。
*** 鹏律师认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在2003年就把“逍遥镇”三个字注册成了商标,的确是可以主张其专用权,但是如果商家在2003年该商标注册前就已经使用,可以像 *** 提交相关证据,减少或避免处罚。
那么,在2003年商标注册之后,商家使用了“逍遥镇”三个字该如何解决呢?
*** 鹏律师告诉记者,从另一方面来说, *** 还要对其是否主观刻意使用商标来进行判定。如果是主观刻意使用注册商标(实际侵权人),导致其品牌受到严重损失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赔付相关侵权费用。如果是非主观刻意使用注册商标, *** 可酌情进行判罚,但不宜扩大打击范围。
*** 鹏律师还认为,胡辣汤作为逍遥镇传统的河南美食名片,应该积极推进其传承和保护,从法律层面来说,没有问题,但从情感方面来说,尽量要考虑商户的实际情况,再行定夺。
来源:大河新闻 编辑:陈秋宇
“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取加盟费!刚刚,官方明确大河报·豫 *** 记者 李韶萌
国家知识 *** 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 *** 回复了!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 *** 在其官方微信发布消息,就连日来沸沸扬扬的“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 *** 作出解释。具体内容如下——
有记者问:
“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情况是怎么样的?如何看待“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 *** 事件?
答:
经查,截至目前,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有效注册“逍遥镇”商标3件,分别为原国家 *** *** 商标局2004年6月21日注册的第3436143号“逍遥镇”、2008年2月28日注册的第3436141号“逍遥镇”、2009年4月7日注册的第46 *** 367号“逍遥镇及图”,核定使用在第29类“胡辣汤”商品或第43类“餐饮服务”上,均为普通商标。其中第3436141号、第3436143号“逍遥镇”商标,起初由个人注册,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通过商标 *** 取得该商标专用权。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经查,原国家 *** *** 商标局于2015年12月14日核准注册第14369120号“潼关肉夹馍”图形加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肉夹馍”商品上。原商标注册人为老潼关小吃协会,2021年1月27日公告核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为潼关肉夹馍协会。
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目前,国家知识 *** 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 *** ,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来源:大河新闻 编辑:李钰
“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官方明确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 *** 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 *** 答记者问。国家知识 *** 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小吃店招牌使用“潼关肉夹馍”成被告
想用要交99800元
近日,“潼关肉夹馍”引发了一场商标 *** 。在河南洛阳,有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表示,只因他们的招牌上的肉夹馍前带了“潼关”两个字,就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给告了。而目前,这家协会已经 *** 了全国多个使用这一商标的店铺。
据记者了解,仅洛阳就有几十家商户收到了关于使用“潼关肉夹馍”涉嫌侵权的传票,要求赔偿的金额3-5万元不等,并被告知如果他们还想继续使用该商标,就需要缴纳99800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传票,商户表示,自己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应对下一步的诉讼,所以更多的是选择和解。而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则表示, *** 是希望店铺加入协会,并且需要缴纳年会费2400元。
面对这种被动的给钱了事的局面,商户们也质疑,协会明明在2015年取得了商标的所有权,为什么时至今日才开始 *** 行动呢?目的到底是什么?
潼关肉夹馍协会工作人员:我们是从去年12月才开始委托北京一个律师事务所,做的是全国的商标 *** ,我们需要的是让大家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能够集中在一块儿。我们并不是强行要求赔偿,是希望所有做这个的能加入到协会,共同去发展这个品牌。协会要交会费,一年是2400元,也就是一个月200元。
河南西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
“商标 *** ”被叫停
事实上,不仅仅是潼关肉夹馍出现商标之争。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多名逍遥镇胡辣汤商户陆续收到 *** 传票,被告知其使用的“逍遥镇”字样涉嫌侵权。此事一经曝光,引发网民关注。11月21日,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情况说明,称已责令商标 *** 工作暂停,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
那么,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此前是出于什么目的,要进行 *** 呢?
河南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副会长 高朋:因为逍遥镇这个商标,确实早在2003年就在国家 *** *** 已经注册过了,因为我们在前期的发展当中主要是放任式的,让大家都使用这个名字。但是从今年开始,我们协会联合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公司,来进行 *** ,主要想通过 *** ,把使用逍遥镇商标的商户,纳入到我们协会名下,通过协会的统一化运作、标准化的 *** ,规范大家的经营。
关于“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 *** 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
“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情况是怎么样的?如何看待“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 *** 事件?
答:
经查,截至目前,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有效注册“逍遥镇”商标3件,分别为原国家 *** *** 商标局2004年6月21日注册的第3436143号“逍遥镇”、2008年2月28日注册的第3436141号“逍遥镇”、2009年4月7日注册的第46 *** 367号“逍遥镇及图”,核定使用在第29类“胡辣汤”商品或第43类“餐饮服务”上,均为普通商标。其中第3436141号、第3436143号“逍遥镇”商标,起初由个人注册,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通过商标 *** 取得该商标专用权。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经查,原国家 *** *** 商标局于2015年12月14日核准注册第14369120号“潼关肉夹馍”图形加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肉夹馍”商品上。原商标注册人为老潼关小吃协会,2021年1月27日公告核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为潼关肉夹馍协会。
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目前,国家知识 *** 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 *** ,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综合:央视财经,人民网-河南频道 尚明桢,国家知识 ***
来源: 人民网
从“胡辣汤”到“肉夹馍”:商标 *** 应以何为界?中新网银川11月28日电 (记者 杨迪)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 *** 商家,到“潼关肉夹馍协会”向商家收取加盟费,连日来,一系列商标 *** 事件引发社会关注。
本月26日,国家知识 *** 关于“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 *** 回应:“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目前,两家协会已停止相关 *** 行为,商标 *** 事件“尘埃落定”。
国家知识 *** 已经定调,但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据云南昆明当地媒体报道,近日,昆明多家店名中含有“ *** ”二字的餐饮经营者,被“ *** ”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包某 *** 。
记者了解到,包某在宁夏银川经营着一家名为“ *** 烧烤”的烧烤店。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包某关联30多起涉及侵害商标权 *** ,被告为西安、哈尔滨、重庆、厦门、西宁等多个城市的餐厅。包某要求被告拆除店内带有“ *** ”等相同或近似标识的店招、门头,并索赔数万元。其中,多 *** 讼被 *** 驳回或原告撤诉。
目前,包某所拥有的“ *** ”商标,已在国家知识 *** 官网显示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 *** 中”。
在 *** 上,许多网友认为这属于“故意碰瓷”“恶意诉讼”。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司鹏飞告诉中新网记者,商标的保护强度与其显著 *** 呈正相关,商标的显著 *** 越强,其保护范围越大、强度越高。包某 *** 的范围涉及全国多地的餐饮经营者,涉案商标“ *** ”为日常用语,并不具备显著 *** 及知名度,其他地区带有“ *** ”字样的餐厅很难被认定存在侵权。这种诉讼行为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可能会被认为是恶意 *** 。
那么,商标 *** 应以何为界?“商标所有者有保护自己利益不被侵犯的权利,但是要考虑 *** 的界限。”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楠认为,商标 *** 诉讼是否构成恶意诉讼,需要根据主观意图、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她建议,公众在认为自己被侵权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合理的多种方式 *** ,既保证了自己权利不受侵犯,也能减少对司法资源的占用。
宁夏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保护处副处长张欣表示,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应加强对公众宣传普及知识产权、商标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对“恶意 *** ”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同时不能“因噎废食”,要保护好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好地方品牌效应。(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国家知识 *** 回应了!“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取加盟费有报道称,河南焦作多家经营了十几年“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户,因门牌上使用“逍遥镇”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以商标侵权告上法庭。商户们如想继续使用该名称,每年要缴纳会费,否则需进行赔偿。
此外,陕西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也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对全国多家招牌中带有“潼关肉夹馍”字样的小吃店发 *** 讼,要求商户在招牌中撤销相关字样并赔偿相应费用,如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缴纳相应加盟费。
11月26日,国家知识 *** 对此进行了回应:
国家知识 *** 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目前,国家知识 *** 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 *** ,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