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聘用制干部取消时间,以及19 *** 年聘用制干部文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一、聘用制干部退休规定
刚开始实行聘用干部的 *** 时,二者是有区别的。主要区别以及演变是:
1、聘用者干部有期限,定期签订合同延期。但到后来,聘用干部合同基本上不续签了,默认终身有效。退休待遇也一样。
2、原先规定聘用制干部不能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但现在很多聘用制干部的级别相当高
3、原来聘用制干部换单位的程序和“正式干部”不一样,专门设计了《聘用制干部流动审批表》,现在则基本上都用录用制干部的《拟调干部登记表》
薪水福利和聘用制干部、录用制干部无关,只和其他调资因素有关,入参加工作时间、职称、职务、学历、军龄等有关。
职称方面的区别,录用干部中的普招毕业生见习期满不经过评审就可初定之一个职称,而聘用制干部则只能通过评审或 *** 取得之一个职称,以后的都一样。
有些福利,或者一些特别的人事事项,要求之一学历必须是普招的,这也和聘用制身份无关。
基本上来说,聘用制干部基本上和录用制干部一样,区别不大。
聘用制干部一般不转为录用制干部。聘用干部也是正式干部。因此,你不必计较这个。
《中华人民 *** 国公务员法》之一百零三条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 *** 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二、聘任制干部哪年取消的
1、法律分析:早93年7月劳动部劳办发〔1993〕78号文件转发了《关于企业取消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意见》之企业再搞干部身份认定了所说规定93年前现已适用了。取消身份界定企业实行按岗位管理社会保障部门审批退休也按岗位确定分工勤岗位和管理岗位两类。
2、法律依据:《关于企业取消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意见》一、实施范围和对象,根据企业深化劳动人事 *** *** 、转换经营机制的需要,实施的主要范围包括:
3、(一)市、区属和 *** 、各省、市驻深全民所有制企业;
4、(二)集体所有制企业、内联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5、(三)股份制企业、 *** 企业及其它企业。
6、上述企业的现有职工(含干部、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和新增职工(含从市外调进的干部和固定工、企业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 *** 干部和复退军人等)打破现有身份界限,统称为企业员工。企业和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7、机关、事业单位的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参照本意见执行。
三、聘用制干部的 ***
1、1991年10月12日 *** 组织部、人事部印发《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法发〔1991〕5号)认为“企业内部实行干部聘用制,是干部人事 *** *** 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从优秀工人中选拔干部的一种重要方式”。
2、19 *** 年10月08日人事部 *** 的规定“批准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原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按此,如果接收单位是无权签订聘用合同的前述事业单位,该聘干也应该自动恢复其工人身份。
3、2001年8月21日 *** *** 组织部、人事部、 *** 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坚决停止个别地方仍在使用的以工代干、工人转干的错误做法。
4、2006年的《公务员法》将一部分原参照管理的单位划入公务员,原参照试行和参照管理的范围进一步缩小,并且还有继续缩小的趋势。
5、现在,事业单位分类 *** 、全员聘用制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推行。
6、2015年 *** *** 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 *** 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提出,任用事业单位 *** 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 *** 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7、在我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推进工作已有10余年。1999年召开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暨事业单位人事 *** *** 工作会议提出,今后多数事业单位将推行聘用 *** ,对行政领导岗位,实行 *** 、任命、 *** 等多种形式的任用 *** 。
8、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聘用制干部
9、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聘用制"将在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彻底砸破"铁饭碗"
四、聘用制干部管理规定
1、法律分析: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干部调动,在实行干部聘用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进行。因工作需要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干部调动,在实行干部聘用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进行。因工作需要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干部调动,在实行干部聘用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进行。因工作需要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聘用制干部调动暂行办法》
第五条聘用制干部聘用时间已满三年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调动:
(一)工作需要;
(二)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照顾家庭困难;
(三)政策规定需要随调随迁的;
(四)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
第六条聘用制干部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在聘期内个人要求并确需调动的,应由本人提前二个月向聘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第七条调出单位审核同意聘用制干部的调动申请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商调手续,并注明是聘用制干部。
第八条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出具 *** 、人事部制发的《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接收单位应根据聘用制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调动的聘用制干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批准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原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新的聘用合同由当事人与接收单位协商订立,其聘用年限可连续计算。
第十条跨地区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是城镇户口的,应持审批部门开具的调动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
第十一条聘用制干部在调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到当地人事(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2、法律依据:《聘用制干部调动暂行办法》
第五条聘用制干部聘用时间已满三年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调动:
(一)工作需要;
(二)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照顾家庭困难;
(三)政策规定需要随调随迁的;
(四)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
第六条聘用制干部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在聘期内个人要求并确需调动的,应由本人提前二个月向聘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第七条调出单位审核同意聘用制干部的调动申请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商调手续,并注明是聘用制干部。
第八条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出具 *** 、人事部制发的《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接收单位应根据聘用制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调动的聘用制干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批准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原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新的聘用合同由当事人与接收单位协商订立,其聘用年限可连续计算。
第十条跨地区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是城镇户口的,应持审批部门开具的调动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
第十一条聘用制干部在调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到当地人事(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3、第五条聘用制干部聘用时间已满三年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调动:
(一)工作需要;
(二)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照顾家庭困难;
(三)政策规定需要随调随迁的;
(四)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
第六条聘用制干部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在聘期内个人要求并确需调动的,应由本人提前二个月向聘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第七条调出单位审核同意聘用制干部的调动申请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商调手续,并注明是聘用制干部。
第八条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出具 *** 、人事部制发的《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接收单位应根据聘用制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调动的聘用制干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批准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原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新的聘用合同由当事人与接收单位协商订立,其聘用年限可连续计算。
第十条跨地区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是城镇户口的,应持审批部门开具的调动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
第十一条聘用制干部在调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到当地人事(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4、(一)工作需要;
(二)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照顾家庭困难;
(三)政策规定需要随调随迁的;
(四)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
第六条聘用制干部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在聘期内个人要求并确需调动的,应由本人提前二个月向聘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第七条调出单位审核同意聘用制干部的调动申请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商调手续,并注明是聘用制干部。
第八条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出具 *** 、人事部制发的《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接收单位应根据聘用制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调动的聘用制干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批准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原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新的聘用合同由当事人与接收单位协商订立,其聘用年限可连续计算。
第十条跨地区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是城镇户口的,应持审批部门开具的调动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
第十一条聘用制干部在调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到当地人事(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5、(二)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照顾家庭困难;
(三)政策规定需要随调随迁的;
(四)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
第六条聘用制干部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在聘期内个人要求并确需调动的,应由本人提前二个月向聘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第七条调出单位审核同意聘用制干部的调动申请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商调手续,并注明是聘用制干部。
第八条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出具 *** 、人事部制发的《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接收单位应根据聘用制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调动的聘用制干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批准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原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新的聘用合同由当事人与接收单位协商订立,其聘用年限可连续计算。
第十条跨地区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是城镇户口的,应持审批部门开具的调动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
第十一条聘用制干部在调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到当地人事(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6、(三)政策规定需要随调随迁的;
(四)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
第六条聘用制干部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在聘期内个人要求并确需调动的,应由本人提前二个月向聘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第七条调出单位审核同意聘用制干部的调动申请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商调手续,并注明是聘用制干部。
第八条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出具 *** 、人事部制发的《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接收单位应根据聘用制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调动的聘用制干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批准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原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新的聘用合同由当事人与接收单位协商订立,其聘用年限可连续计算。
第十条跨地区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是城镇户口的,应持审批部门开具的调动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
第十一条聘用制干部在调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到当地人事(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7、(四)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
第六条聘用制干部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在聘期内个人要求并确需调动的,应由本人提前二个月向聘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第七条调出单位审核同意聘用制干部的调动申请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商调手续,并注明是聘用制干部。
第八条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出具 *** 、人事部制发的《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接收单位应根据聘用制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调动的聘用制干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批准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原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新的聘用合同由当事人与接收单位协商订立,其聘用年限可连续计算。
第十条跨地区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是城镇户口的,应持审批部门开具的调动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
第十一条聘用制干部在调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到当地人事(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8、第六条聘用制干部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在聘期内个人要求并确需调动的,应由本人提前二个月向聘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第七条调出单位审核同意聘用制干部的调动申请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商调手续,并注明是聘用制干部。
第八条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出具 *** 、人事部制发的《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接收单位应根据聘用制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调动的聘用制干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批准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原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新的聘用合同由当事人与接收单位协商订立,其聘用年限可连续计算。
第十条跨地区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是城镇户口的,应持审批部门开具的调动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
第十一条聘用制干部在调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到当地人事(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9、第七条调出单位审核同意聘用制干部的调动申请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商调手续,并注明是聘用制干部。
第八条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出具 *** 、人事部制发的《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接收单位应根据聘用制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调动的聘用制干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批准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原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新的聘用合同由当事人与接收单位协商订立,其聘用年限可连续计算。
第十条跨地区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是城镇户口的,应持审批部门开具的调动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
第十一条聘用制干部在调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到当地人事(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10、第八条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出具 *** 、人事部制发的《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接收单位应根据聘用制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调动的聘用制干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批准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原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新的聘用合同由当事人与接收单位协商订立,其聘用年限可连续计算。
第十条跨地区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是城镇户口的,应持审批部门开具的调动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
第十一条聘用制干部在调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到当地人事(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11、第九条批准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原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新的聘用合同由当事人与接收单位协商订立,其聘用年限可连续计算。
第十条跨地区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是城镇户口的,应持审批部门开具的调动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
第十一条聘用制干部在调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到当地人事(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12、第十条跨地区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是城镇户口的,应持审批部门开具的调动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
第十一条聘用制干部在调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到当地人事(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13、第十一条聘用制干部在调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到当地人事(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五、河南聘用制干部取消时间规定
1993年7月。1993年7月劳动部劳办发〔1993〕78号文件转发了《关于企业取消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意见》之企业再搞干部身份认定了所说规定93年前现已适用了。取消身份界定企业实行按岗位管理社会保障部门审批退休也按岗位确定分工勤岗位和管理岗位两类。
六、聘用制干部是终身的吗
1、聘用制干部并不是终身的。聘用制干部一般采取公开 *** 的方式,根据聘用合同确定职务,根据合同期限任职。在聘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和聘期表现决定是否续聘或者解聘。
2、聘用制干部并不是终身的,其聘期具有一定的期限,到期后需要进行续聘或者解聘。聘用制干部的职务和待遇是根据聘用合同和聘期表现确定的,而非终身不变的。
3、《中华人民 *** 国公务员法》之一百零二条规定:“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 *** 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4、《中华人民 *** 国公务员法》之一百零三条规定:“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解聘 ***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者有 *** 违法行为的,予以解聘。”
关于本次聘用制干部取消时间和19 *** 年聘用制干部文件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